各分工会:
为规范生病住院、丧葬慰问相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情况报告。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分工会须先向校工会报告,由校工会或者委托分工会看望慰问。
二、慰问金报销。校工会派人看望慰问的,由校工会经办人报销慰问金,分工会不重复报销;分工会派人看望慰问的,由分工会经办人报销慰问金。被慰问人不能自行到校工会办理领取慰问金。(注:被慰问人需在慰问金申报发放表中签名。)
三、慰问差旅费报销。
1、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的,追悼活动在衡阳市外,经校工会批准分工会前往慰问,相关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核报,分工会可报销2名慰问人员的差旅费。
2、工会会员在异地住院的,经校工会批准分工会前往慰问,相关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核报,分工会可报销2名慰问人员的差旅费。
校工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