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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张帆等3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点击:

张帆,男,22060340127,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应用化学2201班学生,该生于2024624日在《新能源材料》期末考试中夹带手机舞弊,其行为触犯了《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邹佳庆,男,22060240140,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2201班学生,该生于2024624日在《环境监测》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舞弊,其行为触犯了《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李子默,女,2106014030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2103班学生,该生于202471日在《化妆品工艺学》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舞弊,其行为触犯了《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建议给予李子默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471日开始算起,至2025630日结束。

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226号)规定,同时取消以上同学处分期内评选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

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74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材化楼1314东)。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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