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欢迎您! 管理入口 湖工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陈俊贤等2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 点击:

陈俊贤,男,2206012015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2201班学生,该生于20241212日在《化工原理()》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舞弊,其行为触犯了《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潘浩伟,男,2206014023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2202班学生,该生于20241212日在《化工原理()》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舞弊,其行为触犯了《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建议给予以上2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41217日开始算起,至20251216日结束。

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226号)第九条规定,取消以上同学处分期内评选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

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74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学生对处分建议若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处分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材化楼1314东)。学生若对处分建议无异议,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出具处分意见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121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