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及《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安排》要求,为保证论文如期完成、学生顺利毕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1. 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答辩。答辩条件为同时满足以下6项:
(1)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未达到要求,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已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已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了承诺书、开题报告、评阅稿、盲审稿并且审核通过;
(4)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12000字,其定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50%,校内互检不超过60%;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0字,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30%,校内互检不超过60%;
(5)毕业设计(论文)应体现较大的工作量,且排版规范、写作流畅、逻辑清晰;
(6)按要求做好答辩材料,且指导老师同意其参加答辩。
2. 所有学生都须进行线下答辩。
3. 不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机会,成绩记0分。
4. 暂不具备首次答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
二、答辩安排
(1)5月16日前,各专业根据指导教师回避原则确定第一次答辩与第二次答辩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含联系方式及邮箱),具体答辩方式及答辩顺序由答辩小组确定;
(2)5月20日-5月24日,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完成首次答辩,录入答辩成绩,提交一辩未通过名单;
(3)5月26日-5月27日,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完成第二次答辩;
(4)需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重要包括:毕业论文首次答辩未通过,需“重大修改”的学生;盲审意见为“不通过”的学生;未按学院要求按时提交盲审稿的学生;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并获答辩委员会批准同意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第二次答辩仍不通过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应延期毕业;
(5)5月30日前,各教研室将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专家(盲审)成绩及答辩成绩构成,其所占比例分别为60%、10%、30%;如果三个部分的成绩等级相差较大的,应组织重新核定各个项目的分数;
(7)6月5日前,各教研室将《2024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2024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交至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将所交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三、答辩准备
(1)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计划交至教科办之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毕业生若不能按照计划安排进行答辩,请提前2天联系答辩小组秘书申请调整时间,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
(2)打印毕业设计(论文)(单、双面打印均可)及图纸4份(图纸大小和份数可根据专业要求定,如装配图打印A1可只打印1份,其它图纸可打印A3,图纸数量较多可只打2份)、查重报告单(简洁版)1份(指导老师须签字);
(3)每位同学通过PPT介绍自己的毕业课题。答辩小组成员分别就专业基础知识和毕业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学生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汇报答题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对泄露导师信息、PPT制作简单、讲述不熟练者,可中断答辩,自动进入第二轮答辩;
(4)成绩评定。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秘书(即答辩录入员)将学生答辩成绩及答辩记录录入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
(5)具体流程以各答辩小组的最终安排为准。答辩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并认真做好会议和答辩记录,拍摄答辩照片保存。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各专业应按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2024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当年指导教师总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五、学生答辩通过后毕业论文资料提交要求
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并将符合规范的论文材料PDF版(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图纸等)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最终稿模块。
注:在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之前,毕业生应提交部分纸质版材料,主要包括自主实习(设计)鉴定表、学生自主实习(设计)申请表、校外实习(设计)安全协议书等纸质材料;在“校友邦”完成毕业实习相关周志和实习报告材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