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2学期在线教学总结及2020-2021-1学期混合式教学开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2学期临近结束,为做好在线教学总结及后续教学衔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教学总结,并撰写本学期的在线教学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1)。
2.本学期所有开展了在线教学的课程(包括混合式教学及直播教学课程),均需主讲教师撰写自评报告并交所在教学单位(模板见附件2),教学单位汇总后将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
3.为培育省级混合式一流课程,请各教学单位从本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中遴选优秀课程,参加校级一流课程认定,认定课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教学平台上有自建的在线资源,本学期依托在线资源进行了混合式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
(2)填写认定申报书(见附件4),需要录制8-10分钟说课视频。
教务处将根据2019-2020-2学期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标准(见附件5)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按照混合式教学工作量标准计算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一流课程评选。请各教学单位初评好后汇总要认定的课程,将汇总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单独打包交教务处。
4.2020-2021-1学期开始,所有混合式教学课程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的形式开展。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必须有自建在线开放课程作为线上资源,并拥有在线课程的全部修改和数据导出权限。学期开始之前,有意向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授课教师应组建教学团队,并提前做好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填写混合式教学申请书(见附件6)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需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教学单位需将审核通过的课程汇总表(见附件7)提交教务处备案。
同时,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需将线上线下的课表安排交所在教学单位和教评中心,以便督导听课。
以上所有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分类整理好,于7月24日前打包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颜军,电话:66630。
教务处
2020年7月8日
附件1:教学单位疫情期间在线教学自评报告.docx
附件2:疫情期间课程在线教学自评报告.docx
附件3:2019-2020-2学期课程在线教学总结汇总表.xlsx
附件4: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5:2019-2020-2学期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标准.doc
附件6: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书.doc
附件7:2020-2021-1学期混合式教学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