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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2023-1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 点击:

校教务[2022] 201

院(部)

为做好2022-2023-1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2-2023-1学期开设的课程(除公共选修课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课程)、2021-2022-2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课程。

二、报送要求

1.教师本人认真阅读《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2),并打印一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后上报到本院(部)。

2.院(部)整理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填写并打印本部门《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和《分学院分课程类别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经本部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221122日(星期)下班前报送到教务处809办公室,《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分学院分课程类别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37619569@qq.com邮箱联系人:邓英伟,电话:68448

三、其他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中姓名和工号务必填写准确,课程学时和上课人数须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如实填写,学生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

2.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还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3.混合式课程线下部分按照同类课程计算办法计算,线上部分按照线上课学时*0.5的办法计算。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的老师在申报工作量时需同时提交一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4.体育专项训练、健康体质测试、实习实训类课程等工作量除教师自行填写表格之外,还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由院(部)汇总

5.承担了多单位授课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分别向各开课单位分开报送教学工作量。

6.劳动教育、健康体测、军事理论与军训、创新创业实践、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学生社团指导等素质类课程教学工作量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7.教师教学工作量数据填报涉及部门的绩效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须认真填报,不得虚报、错报和漏报,各院(部)须认真审核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