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20]34号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院教务[2020]28号)要求,除外国语学院、数能学院外,其他二级学院应建设不少于两个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二级学院积极响应,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4月24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共收到申报材料18份。经格式审查,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提交4份申报材料、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提交3份申报材料,上述两个学院均超额完成申报任务。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只提供了1份申报材料,尚缺1份;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仅提交了1份申报书,未提供签订的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复印件;机械工程学院虽提交了2份申报材料,但其中1份材料中提供的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复印件不满足通知要求。
请存在问题的各二级学院根据通报情况认真整改,将相关的补充或整改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发至通知中指定的邮箱。
教务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