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21]52号
为切实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保障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确保学生按时毕业和离校就业,现就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节点作如下安排,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严格遵照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内 容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2020年10月15日前 |
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一并交教务处存档 |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
2020年10月30日前 |
在教务系统中完成 |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
2020年11月27日 |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
毕业设计(论文)成稿 |
2021年5月6日前 |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
2021年5月25日前 |
根据盲审审核意见认真修改,最终完成 |
毕业答辩 |
2021年5月31日前 |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
2021年6月2日前 |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
2021年6月2日前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最终稿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
2021年6月2日前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
各专业质量分析报告 |
2021年6月底之前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2021年7月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盒存档 |
2021年10月 |
交档案馆统一存档 |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