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湖工教〔2015〕43号)、《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执行。
一、组织与实施
1、由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该机构根据学校实习工作条例和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要体现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各阶段工作要求要具体、明确。
2、为体现专业特色,各学院或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认证要求,参考学校框架标准对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一步细化,专业或学院内部的规范要求应保持统一,杜绝相同专业内部格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专业的特色要求应在学院提交的工作实施细则中作详细说明,外文翻译训练量及内容要求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规定。
3、对学生加强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4、毕业实习根据专业特点、认证要求,可以采用集中或分散等形式,不管采取何种形式,都要认真组织,要有详细方案、过程记录和实习报告等材料,确保毕业实习圆满、安全完成。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优先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助教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
2、按要求安排好评阅教师和外聘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须将职称及学历证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3、卓越班学生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职责和资格按照卓越计划相关师资条例执行。
4、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三、征题与选题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课题的名称、 内容、难易程度、设计(论文)工作量等要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能出现严重偏离专业方向的课题;课题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努力将课题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卓越班课题全部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情况,课题向学生公布,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
3、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设计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若选择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老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过程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应撰写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过程或问题,每人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学生答辩时须携带工作记录本并将作为最终成绩的重要参考,记录本最后要放入毕业设计资料盒内上交存档。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在完成初稿后,要由评阅教师评阅或由专家盲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完成最终稿。
五、答辩安排
1、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同意;
(2)需要盲审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盲审通过或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到位;
(3)反抄袭检测须合格。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有条件的专业应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将答辩地点安排在可容纳30人以上的场所,须配以幻灯片或图板展示的方式进行。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1、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比例按往年比例不变,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评阅教师成绩比例为10,答辩成绩比例为30。
2、二级学院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时应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即人数与最终交到档案馆的人数须一致,系统中录入的成绩须与学生档案盒中最终成绩一致。
七、评优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比例推荐2019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完成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须清点好所有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好各专业档案案卷目录和归档说明,统一提交档案馆存档。
九、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时间应不少于4周。
2、继续推进“实践教学班”的实习模式;二级学院须采用“互联网实习”的远程管理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实习管理方式。
十、其它
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表格模板、资料归档、反抄袭检测等相关要求可登录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教务处网页,在常用表格下载中毕业设计文件模板处下载,网页链接:xzjg/jwc/xw.jsp?id=37455。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比往年提前,且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难度大,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保证高质量的完成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传与归档时间要求见附件。
教务处
2018.10.29
附件: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2018年11月15日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
2018年11月30日 |
在教务系统中完成 |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
2018年12月15日 |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
毕业实习 |
2019年3月20日 |
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教学日历可作时间上的调整 |
毕业设计(论文)成稿 |
2019年4月22日 |
毕业设计(论文)完整初稿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
2019年5月底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办法 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不断修改,最终完成 |
毕业答辩 |
2019年5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
2019年6月初 |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
2019年6月初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最终稿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
2019年6月中旬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
各专业质量分析报告 |
2019年6月底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2019年7月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盒存档 |
2019年10月 |
交档案馆统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