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3】51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即将全面进行。评估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等各相关环节,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室抓紧最后时间,进一步检查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完善实验室内部环境布置,对各相关环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严格把关,以饱满的热情、优异的成绩迎接评估专家指导工作。同时为落实实验室迎评相关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把实验室各项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评估前教务处将开展实验室检查评估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本次检查对象包括校内所有实验室、实训室。
2.检查的内容包括:管理规章制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队伍、环境与安全等。
3.重点对实验室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台账记录情况、三性实验及开放性实验项目情况及评估的相关佐证材料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组织
1.各二级教学单位层面: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实验室检查工作组,负责组织相关实验室的检查准备工作及自查工作。
2.学校层面: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所属实验室工作进行自查,各学院应认真准备佐证材料并开展对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核查。
2.学校检查。检查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相关佐证材料、核查数据等方式进行考核,并按照实验室检查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3.检查反馈。学校将在检查结果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反馈材料,利用专门会议进行及时反馈。
实验室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场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验室(中心)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对审核评估工作不重视、存在问题突出的学院在年度目标考核本科教学管理考核部分进行扣分。
四、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8日-22日。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