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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点击:

校教务【2022】48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确保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现就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障以下工作按照要求和具体的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1、盲审教师选定

盲审教师须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性强、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2、盲审材料要求

(1)各项盲审材料中,禁止出现导师姓名、作者信息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否则视为盲审不通过。

(2)学生递交的所有盲审材料,都以毕业设计(论文)编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做文件名,题目必须完整。

(3)学生递交的文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PDF电子版),内容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其他格式不变;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总复制比应小于30%(含30%,工程设计类论文标准为50%),不符合此项要求的不能参与盲审。

3、盲审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组织盲审的专班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做好盲审的过程管理工作。

(2)5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全部毕业设计的自查、自检,收齐并整理好学生递交的盲审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3)5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在过程管理系统查看《盲审意见反馈表》,并将盲审专家的意见反馈给学生。

(4)5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表》存档。

4、盲审结果的应用

盲审结果分为三类: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若盲审意见为“通过”,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二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若盲审意见为“暂缓通过”,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修改后,经过二级学院内部组织专家重审(盲审)合格后再参与学院答辩。

(3)若盲审意见为“不通过”,学生将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方可参加答辩。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考虑专业性和保密性等问题,盲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过程资料务必存档备查,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盲审检查工作,确保盲审质量。

5、答辩工作安排

(1)严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

(2)若答辩期间疫情已经完全解除,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若答辩阶段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或部分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原则上将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和集中性评审,备案后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并做好相关影像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3)各二级学院应先行组织拟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全院的公开答辩,营造严谨浓厚的学术气氛。

(4)各二级学院应于4月21日之前将线下(针对在校学生)答辩工作安排(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有关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

(5)5月20前各二级学院将答辩结果的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6)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专家评审(盲审)成绩及答辩成绩构成,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10%、30%;如果三个部分的成绩等级相差较大的,二级学院应组织重新核定各个项目的分数。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5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工作。

(7)5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各专业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版与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纸质材料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