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工训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403号)要求,为进一步督促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校园安全水平,现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牵头,教评处、科研处、资产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实验室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于3月19日开展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与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等。
教务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