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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 点击:

院教务[2020]2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我校学生顺利完成课程要求,结合疫情时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课程重修作如下安排:

一、重修对象

我校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经重修后考核不及格者;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选修课及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者。

   2016级学生在2019-2020-1学期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

二、重修报名

非毕业班每人限报5门,毕业班学生不限门次。具体报名时间将于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课程重修方式。

1、理论课程的重修。

1)在学校开学前,2016级(含往届结业)学生可以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选用我校认定的网络课程平台进行课程重修。在疫情期间毕业班学生可以先学习后补报名学生须保存学习过程和成绩单,在开学后,在教务系统中补报名,凭学习资料和成绩单,填写网络重修学分认定表(附件1)进行成绩和学分认定

2)非毕业班学生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在教务系统中报名,每人限报5门。采用跟班重修、集中重修方式,原则上不允许擅自采用网络重修方式。

重修人数低于40人的课程采用跟班重修方式,达到40人的课程,方可采用面授方式集中开班授课。确有需要采用集中开班网络授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向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申请,经同意方可进行,由授课老师给予评定成绩。

2、实习、实训类的重修。毕业班学生需与相关老师联系,确定是否更改重修方式,如需更改,则按老师要求进行重修,如不更改,则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非毕业班学生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重修。毕业班学生需与相关老师联系,指明重修题目,学生可提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给出成绩,开学后交由教务老师录入成绩。非毕业班学生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

四、开课学院工作。

1、各开课学院针对教务系统中重修课程,安排相关老师做好重修的相关教学工作。

2、所有重修成绩由重修授课老师保存,开学后交由教务老师录入教务系统。

五、注意事项

1、要严格区分毕业班学生和非毕业班学生课程重修方式,非毕业学生重修课程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采用网络方式重修。

2、开学后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否则将影响重修成绩录入。

3、重修费用标准以财务处公布为准,2016级学生在2019-2020-1学期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免收重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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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重修成绩认定表.docx

  附件2:重修成绩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