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20]2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我校学生顺利完成课程要求,结合疫情时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课程重修作如下安排:
一、重修对象
我校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经重修后考核不及格者;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选修课及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者。
2016级学生在2019-2020-1学期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
二、重修报名
非毕业班每人限报5门,毕业班学生不限门次。具体报名时间将于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课程重修方式。
1、理论课程的重修。
1)在学校开学前,2016级(含往届结业)学生可以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选用我校认定的网络课程平台进行课程重修。在疫情期间毕业班学生可以先学习后补报名,学生须保存学习过程和成绩单,在开学后,在教务系统中补报名,凭学习资料和成绩单,填写网络重修学分认定表(附件1),进行成绩和学分认定。
2)非毕业班学生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在教务系统中报名,每人限报5门。采用跟班重修、集中重修方式,原则上不允许擅自采用网络重修方式。
重修人数低于40人的课程采用跟班重修方式,达到40人的课程,方可采用面授方式集中开班授课。确有需要采用集中开班网络授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向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申请,经同意方可进行,由授课老师给予评定成绩。
2、实习、实训类的重修。毕业班学生需与相关老师联系,确定是否更改重修方式,如需更改,则按老师要求进行重修,如不更改,则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非毕业班学生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重修。毕业班学生需与相关老师联系,指明重修题目,学生可提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给出成绩,开学后交由教务老师录入成绩。非毕业班学生在开学后统一组织重修。
四、开课学院工作。
1、各开课学院针对教务系统中重修课程,安排相关老师做好重修的相关教学工作。
2、所有重修成绩由重修授课老师保存,开学后交由教务老师录入教务系统。
五、注意事项
1、要严格区分毕业班学生和非毕业班学生课程重修方式,非毕业学生重修课程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采用网络方式重修。
2、开学后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否则将影响重修成绩录入。
3、重修费用标准以财务处公布为准,2016级学生在2019-2020-1学期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者免收重修费用。
附件1:重修成绩认定表.docx
附件2:重修成绩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