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21〕4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因疫情原因,需将期末考试时间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时间调整安排:原定于1月11日至13日举行的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提前至1月9日至1月11日三天举行;请监考、巡考工作人员按《通知单》要求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期末阅卷及成绩提交工作按《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院教务[2020]172号)执行。
2.教学安排: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截至本周五(1月8日)全部结课。课程结课确有困难者,未结课的理论课程教学在寒假期间开展线上教学或者顺延至2020-2021-2学期开展;未完成的实验、实训课程顺延至2020-2021-2学期开展。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核。《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采用无纸化考试,原定考试时间顺延至移至2020-2021-2学期期初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户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个别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离校,但需办理缓考手续。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