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我校期末考试集中阅卷工作通知如下:
一、阅卷时间及试卷领取
我校定于2015年1月23日至27日集中阅卷,期末考试试卷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于2015年1月23日下午16点到酃湖校区4号楼4211教室,南校区T2教室领取(其中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五门考试课程答卷于2015年1月22日下午16点到酃湖校区4211教室领取),其余考试试卷不得在集体阅卷之前把考试试卷单独领走批改。
二、阅卷要求及地点安排
1、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具体要求为:
(1)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公共课、基础课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不允许一人评阅全卷;
(2)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计分,字迹要规范、清楚。试卷的评阅及统分的人员需在每一份答卷上评卷人、统分人签名处签字;
(3)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4)评卷人须在试卷袋正面签字;
(5)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6)请各学院严格遵守集中阅卷的要求,阅卷期间由各教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严禁在集中阅卷期间将考试试卷带出指定阅卷地点,阅卷地点门锁钥匙由各教学院部领取后统一保管,2015年1月28日前交教务处2201办公室,集中阅卷期间教务处,教评处将组织人员对集中阅卷情况进行检查。
2、各教学院部集中阅卷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4号楼4211教室
安全于环境工程学院:4号楼4309教室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号楼2612教室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3号楼3408教室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号楼3312教室
外国语学院:1号楼1518教室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1号楼1506教室
数理教学部:1号楼1516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3号楼3409教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南校区T1教室
教 务 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