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3】21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初补考定于2023年3月举行,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科目:2023年3月11日(周六)—17日(周五),各科目具体补考时间详见附件。本次补考不含体育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补考课程的性质、形式与2022-2023-1学期正考相同。
二、补考对象:已报名的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补修考试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违纪、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和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须参加重修。
三、考试组织
1.期初补考工作由各院部自行组织安排,并做好补考工作方案,于3月8日前将经院长签字同意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考试科。
2.各院部统一安排监考员和巡考员,每个考场监考员2名。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领取考试资料到达考场,开考前须认真核查参加补考学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缺席,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使用手机。巡考员须做好相关考试情况记录。
3.学生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考试过程中,考务相关人员和考生须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四、试卷评阅
1.阅卷时间:2023年3月13日—19日。
2.阅卷过程应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时出现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差错需要更正时,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答题纸上得分框处得分改动须由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签名。课程总得分统计过程中如有改动必须由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签字方可更改。
3.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字样。
五、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3月17日-21日。
2.补考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计分,所有及格课程的成绩均录为“60”分,不及格的按卷面分录入;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计分,所有及格课程的成绩均录为“及格”,不及格的按“不及格”录入。缓考课程成绩评定按正考计分(计入平时成绩)。
3.成绩录入完毕后,及时提交送审入库。录入过程中如有录入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必须填写“课程成绩更改申请表”,经批准签字后方可修改成绩。
4.成绩单用16k纸打印,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交给学生所在学院整理成册并存档。
六、试卷管理
试卷评阅完成后,各教学院部组织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对已批阅的试卷进行检查并存档。教务处将组织对全校补考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教 务 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