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精神,指导建设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
一、 申报主体及条件
1.我校主要依托创新创业学院或已设立的众创空间申报;上年度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入驻5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并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公共场地。
3.有1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能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
4.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基础,有比较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5.申报主体及申报法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项目承担的二级学院通过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创新平台计划—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认定”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系统中“推荐单位”请选择“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2、我校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由衡阳市科技局进行推荐,衡阳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6家。
三、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在网上申报后于4月18日前将推荐函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推荐申报汇总表》提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9室,电子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提未提交推荐函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毛兰(62816).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