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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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26 打印本页

各有关人员:

 为推进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学科水平,根据《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公布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的通知》(湖工科〔2015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201512月立项批次)校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第一批(20151月立项批次)延期验收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具体验收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1357号)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持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省级创新平台和团队立项或验收合格等。

三、验收方式

采取个人自查、学科建设中心初审、校内专家函评、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评议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查: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填写《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检查表》(格式见附件2),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2、形式审查与专家函评:学科建设中心对检查材料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之后送校内专家函评。

3、学术委员会审核评议: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对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材料进行审议,形成验收意见。

 四、材料要求

1、《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检查表》一式1份。

2、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3、以上材料提交相应的电子稿(请打包发送至学科建设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于2018127日前将验收材料交学科建设中心(教学大楼606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工作。

2.验收检查内容数据起止时间为立项之日至2018122日。

3.验收材料涉及的内容要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4.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中心咨询,联系人:龚文婷。电话:0734-3452185,短码:63360

 

附件1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验收检查表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学科建设中心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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