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及所在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内容,为规范有效地使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经费投入更具有计划性和科学性,请相关学院(学科)摸清现有设备的情况,根据不重复购置的原则,结合学科、平台及团队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需要,按轻重缓急和购置的先后顺序列出设备购置计划,并注明资金来源。
请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根据通知要求,于2019年9月23日或之前,将经学科负责人签字、学院(研究院)盖章后的《附表9:重点学科设备购置申报表.xls》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学科建设中心610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周双梃61717。
学科建设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