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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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09-25 打印本页

各相关牵头单位:

根据2023年9月9日《新学期干部(扩大)会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八大主要任务与战略举措、49项主要发展指标,聚焦“五大改革”“六大建设”,为实现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中期评估内容及牵头部门

(一)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牵头单位:教务处,协助单位:宣传部、教评办、双创中心)

2.打造学科应用特色,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单位:科技处,协助单位:学科规划处)

3.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切实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助单位:科技处、学工部)

4.强化对外合作交流,努力提升开放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国交处,协助单位:党政办、科技处)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师生人文素质(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助单位:后勤基建处、团委)

6.推进资源平台建设,全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协助单位:网络中心、财务处、保卫处、工会)

7.推动管理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助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学科规划处、科技处、后勤基建处)

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助单位:宣传部、纪检监察处)

八大主要任务与战略举措对应总规第三章,相关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主要建设成效,对照学校 “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要求突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下阶段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中期总结报告。学科规划处汇总形成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总结报告。

教务处、人事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基建处、财务处、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须按要求填报《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2021年-2023年9月底完成情况表》(附件1),并附详细说明。

(二)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由学科规划处牵头

2.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由教务处牵头

3.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由人事处牵头

4.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十四五”校园建设规划由后勤基建处牵头

5.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教学院(部、中心)发展规划由各教学院(部、中心)牵头

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规划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学校总规、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规划主要任务和指标,形成中期总结报告,并在报告中列明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牵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要立足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实际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展现新的作为。

2.突出亮点,找准问题,厘清发展思路。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全面总结学校“十四五”系列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出有效的工作举措,突出亮点和核心指标,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3.协同配合,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 二级学院的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同完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严把规划实施评估总结材料的质量关,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23年9月底

 

请各牵头单位于9月28日前报送规划评估工作联络人。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学大楼6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358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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