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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025年03月28日   点击:[]

关于印发《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工政发〔2025〕1号

属各部门、各单位: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

20251月13日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加强采购内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电子卖场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代建等服务。

第三条 学校需采购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学校采购审批程序和资金预算确认后方可实施。

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的资金。

第四条 因突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需紧急进行施工的项目可先进行报备审批,但达到校内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根据学校“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须在24小时内口头报校长同意,200万(含)以上的项目还须口头报校党委书记同意,并在15天内向招标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照《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章执行。招标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人员。

第六条  招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流程与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

(三)负责学校与政府招标管理机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与协调,处理相关投诉事宜;

(四)负责招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五)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后勤基建处:

1.负责新建(含与新建相关的拆除工程)、扩建工程及改建(维修、改造、装修、拆除工程)等与此相关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咨询、检测、代建等项目的立项、论证、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设计、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合同起草及组织签订、工程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文件归档等;

2.负责5万元(不含)以下新建(含与新建相关的拆除工程)、扩建工程及改建(维修、改造、装修、拆除工程)项目及学校指定由后勤基建处负责的采购项目组织。

(二)财务处:参与工程采购项目预算立项审批,审核采购资金来源,参与采购文件的会审,参与采购合同会签,按合同要求严格把关资金支付等。

(三)审计处: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参与采购文件的会审和采购合同的会签,开展审计监督等。

(四)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学校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对项目关键节点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受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与举报,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 采购范围、采购形式、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

第八条 使用学校经费采购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纳入采购范围。未纳入采购范围的,各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采购。

第九条 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采购形式分为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第十条 经财政评审或审计后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第16号令)数额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其招标数额如下:

(一)预算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工程项目;

(二)预算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

(三)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四)其它按规定需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经财政评审或审计后预算金额达到以上规定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 下列工程采购项目,经财政评审或审计后达到以下数额标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项工程项目;

(二)预算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非新改扩工程;

(三)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新改扩工程,达到工程公开招标规模标准4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新改扩工程;

(四)预算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五)预算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咨询服务项目;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下列工程采购项目,经审计后达到以下数额标准,可以采用校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集体议价、电子卖场竞价等方式统一采购:

(一)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项工程项目;

(二)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8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项目。

采用线下采购方式采购的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和《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在湖南省电子卖场完成购。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具体采购方式由招标委员会确定,但需要报校长办公会立项的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第四章 采购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后勤基建部门应在上年年末编制上报下一年度工程项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计划统筹执行。

第十五条 校内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统一由后勤基建部门填写招标申请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明细详见附件一《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审批表》)

第十六条 后勤基建部门提交招标申请的同时应提供采购需求和合同文本初稿,载明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

第十七条 校内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后勤基建部门提供的招标前期资料如下:

()达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实行全程代建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二《工程项目全程代建单位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

()达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实行阶段代建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三《工程项目阶段代建单位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

()达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实行公开招标的施工类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施工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新改扩工程,需履行“双备案双公告”程序;

()达到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行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的施工类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五《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非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施工类);

()达到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实行校内招标的施工类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六《工程项目校内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施工类);

()达到校内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勘察设计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七《工程项目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勘察设计类);

()达到校内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监理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附件八《工程项目招标前期资料移交清单》(监理类)。

确因实际情况,后勤基建部门无法提供清单明细所列前期资料的,应以书面形式做出解释说明。

第十八条 已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内暂估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或专业工程,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负责或牵头进行招标采购的,按合同执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督。

第十九条 后勤基建部门对所提交的工程项目招标前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采购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部门分散采购由项目管理部门参照学校采购制度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集中采购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参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履行下列工作程序:

(一)接受申购部门的采购申请;

(二)编制采购文件,进行文件审签,发布采购公告;

(三)接受供应商投标;

(四)组建评审专家小组;

(五)组织评审;

(六)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

(七)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的审核会签;

(九)资料整理归档;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新改扩工程,需履行“双备案双公告”程序。

第六章 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文件归档

第二十二条 合同签订

中标(成交)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按照《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见附件2)。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合同项目及合同本身应当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参与合同,除学校指定外,后勤基建部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起草合同。合同中必须约定校方合同履行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履约验收

合同正式审签后,后勤基建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执行)、变更(须办理相关手续确认)、中止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采购合同执行完成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后勤基建部门组织验收。

除学校指定外,后勤基建部门为项目履约验收的监管责任部门,合同约定的校方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履约验收监管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

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照本办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不得违法转包和分包,并与学校签订不得违法转包和分包的承诺书;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不得要求评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指定中标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也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非法干涉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

(四)招标人代表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权限履职,并应主动接受监委的监督,招标人代表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等应当保密的内容;

(五)招标人代表、监委、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评标公平公正的,不得参与招标全过程;

(六)相关单位和招标人代表,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验收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努力维护好学校利益;

(七)对于参加本单位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违约、不诚信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3年内学校不再接受其参与投标;

(八)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述相关规定,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纪检监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八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纳入本办法的事宜,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请招标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香港正版资料图库1党政办公室     2025113日印发